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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

我国传统文化结出"版权之果"


经史子集、诗词歌赋、小说戏曲、民俗风情、人文地理……眼下,贵州卫视推出的自有版权节目《最爱是中华第二季》正在网台双平台上热播。节目以其广博的涉猎面和出其不意的参赛环节设置,赢得一片叫好,成为首个在中国台湾地区播出的国学类节目。近年来,以《最爱是中华》为代表,文化类综艺节目频频亮相。笔者认为,这类节目实现了综艺节目从内容到形式上的创新,为自有版权综艺节目的版权运营开拓了广阔空间。

  据了解,今年,浙江卫视推出了《中华好故事》,河北卫视推出了《中华好诗词》,陕西卫视播出了《唐宋风云会》,河南卫视制作了《汉字英雄》,再加上央视的《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等,粗略算下来,仅省级以上卫视开播的文化类电视节目就达数十档。虽然各家节目在比赛规则、参赛内容和邀请的嘉宾上有所不同,但主旨都是围绕诗词、汉字、成语、对联等传统文化,通过电视进行国学传播。

  为加强节目的互动性和趣味性,节目组都下了一番大功夫。以《最爱是中华第二季》为例,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节目选用了时下流行的导师制、滑行台、九宫格等电视节目元素,采用关键词联想、你描述我猜、填字游戏等受欢迎的游戏模式,将传统内容进行时尚包装,起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再比如,在“才高八斗”环节中,考核的是选手对知识点掌握的深度,每位选手随机抽取一位历史人物,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出最能够涵盖该人物的8个关键词。选手为了顺利过关,需全力详叙历史人物的生活经历、历史故事、人物关系等,在展现超群的历史文化水平的同时,也为电视机前的观众传授了文化知识。

  笔者认为,在歌唱、选秀等传统娱乐类电视节目大幅减少,以及版权引进类节目数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将我国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资源作为节目素材进行开发,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创意。近年来,国内电视台有些过度依赖节目模式版权引进,虽然有些节目在提高收视率和吸引广告投放上拔得头筹,但过度娱乐化的倾向和不健康的价值观导向,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同这些节目相比,以《最爱是中华》为代表的文化类节目,大都具有高雅情趣、传播正能量等特征。此外,这些节目大都由电视台自主研发,版权为自己所有,既节省下不少版权采购成本,还有利于以综艺节目为基础,进行更多元化的版权运营。因此,在笔者看来,传统文化类节目的出现,从内容到形式上都极大地创新和丰富了综艺节目,既能引导社会风气,传播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又能促进节目模式创新,形成拥有知识产权的新节目,通过多元化运营,挖掘更大的市场价值。

  不过,笔者也注意到,由于电视节目属于快速消费品,如何依托悠久的中华传统文化,充分挖掘这些资源的潜力,在传承中创新,打造一批在国际舞台上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自有版权节目,是每位电视从业者都需要深思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做到这些,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尝试:其一,在创作环节要立足本土文化,不断推陈出新。这既要求节目组学会借力新媒体手段,提高制作质量,又要兼顾传统文化的普适性和专业性。其二,这类节目需要把握传统文化传播的精髓,借用现代化的传播技术,如微信、微博、手机推送等,形成全新的传播形式。其三,要避免节目的同质化,不能一窝蜂似地出现字词、诗词、成语、谚语等节目,要在节目形式和内容上有所突破,持续提高节目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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