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乐山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请讲……”近日,四川省乐山市工商局12315中心1号坐席员像往常一样正耐心接听消费者来电。
话筒里传来一位曾先生的急促声音:“我在微信朋友圈里向朋友汇款8000余元购买两部iPhone6,可当我汇款后微信上的朋友却联系不上了,我现在要找对方退款该怎么办呀?”原来,曾先生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无意中发现一条可以帮忙代购iPhone6的信息,对方表示有入港代购能力,宣称手机性价比全网最高,并且该好友在微信朋友圈还晒出了不少iPhone6成功交易的订单。曾先生感觉太划算了,于是一次性汇款,打算购买两部iPhone6。
无独有偶,早在今年9月19日,12315中心就接到过类似投诉。消费者陈女士来电称,其在微信上通过好友购买了价值2000多元的化妆品,但银行转账付款后,却发现微信好友快递来的化妆品与当初承诺的品牌以及微信上宣传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当她再与对方联系时,发现这个微信好友已将自己“拉黑”。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网联的发展,微信等高效社交工具广泛运用,部分人开始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和代购各类商品,人们将这种利用微信推销商品者称为“微商”。据调查,“微商”包括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以及个人注册的微信号上从事商务交流和网络商品交易的各种主体。
“微商”具有便捷特点,但也具有不同于传统店家的非面对面、推销商品质量不确定性等特点,容易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以乐山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为例,近期已经受理网购方面的消费咨询、投诉76件,不少消费者遇到问题很难维权。
从该中心受理消费咨询的情况看,在个人注册的微信上网购存在的问题较多。比如,消费者在微信上购买商品后,面临已付款而“微商”不发货;“微商”销售商品无相关票据 ;“海外代购”商品系国货,更换外包装后再由“海外”快递寄回;代购商品有质量问题时,通过微信资料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微商”或者“微商”与快递公司相互推卸责任等问题。
对此,乐山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应警惕“微商” 陷阱,牢记三点。
第一,谨慎理性消费。“微商”不断在朋友圈里发布产品图片,通过展示真货专柜、快递单、专柜小票进行诱惑。消费者除仔细观察商品的宣传图片和外包装外,更要重点了解商品的规格、材质、产地等内在质量信息,对价格过低的商品一定要谨慎购买。
第二,选择可信交易。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有第三方平台保障的渠道进行网购,便于日后维权。若选择通过“微商”购物,在付费交易前,一定要核实该“微商”的真实姓名,或者通过有真实身份验证程序的支付宝进行付费,以确保交易安全。
第三,及时进行举报。消费者若发现“微商”销售或代购假冒伪劣商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依据《刑法》对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有关惩处规定,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