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在南宁市举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新闻发布会”。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广西科技厅、广西知识产权局在会上授予融水苗族自治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牌匾和证书,向融水县7家企业授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牌匾和证书。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融水苗族自治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是中国首个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示范区,也是中国第11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保护的产品数量居全国第二。示范区涵盖了山源大苗山灵芝、大城融水黑香猪、贝林融水糯米柚、笙鼓之乡融水红茶、笙鼓之乡融水绿茶、融水香杉地板、苗山金边禾花鲤、苗寨凤花鸡8个产品。这些产品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被准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标志。
融水县委常委、副县长李佩鸿介绍,融水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北部,居住着苗、瑶、侗、壮、汉等13个民族,其中主体民族苗族人口21.86万人。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9%,境内分布有元宝山、九万山、滚贝老山、泗涧山4个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生物多样性关键性区域和珍稀动植物富集区。融水示范区全年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县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2010年国务院将融水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范畴,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融水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李佩鸿称,融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生态发展为前提,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纳入到各类产业发展中,做到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近两年来,全县生态农业建设经费投入1.75亿元,其中政府投入经费1.68亿元。融水县建立了“三农”(甘蔗、水果、桑蚕)、“三林”(杉、竹、茶)、“三香”(香猪、香鸭、香牛)、“三养”(林下养鸡、稻田养鱼、特种养殖)各类示范基地,生态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县获自治区级生态村命名达43个、市级生态村命名达64个。作为国定贫困县,2015年底,融水示范区实现脱贫1.72万多人,贫困人口减少至11.56万人。
融水县坚持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推进生态产业高水平发展。当地通过实施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自治区大苗山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完善乡镇科技服务体系建,选派科技特派员到乡镇、村及重点企业进行科技服务,提升了生态产业发展水平。如融水香杉地板经过工艺改良和技术升级,获授权2项发明专利,成为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装饰材料,其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大苗山金边禾花鲤科技繁育示范场成为全县最大育苗基地。
目前,融水县共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个,证明商标2件,无公害产品4个,绿色2个,有机产品4,广西名牌产品4个,广西著名商标5件。
据悉,2015年8月,融水县创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正式启动。当地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创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以林药灵芝、茯苓、林菌香菇、林下放养土猪、土鸡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努力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和林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产业发展。
2015年,融水县林下经济总产值达9.01亿元,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2014—2015年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2016年1 月28日,融水县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评定。
李佩鸿称,融水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依靠自身的生态资源禀赋条件,坚持生态资源优势与特色产业相结合,通过政府政策引导,科技支撑,重点培植、打造、发展相关生态、安全、健康的特色产业,探索了生态原产地品牌建设、科技创新和生态扶贫相结合的“融水模式”。
李佩鸿介绍,下一步,融水示范区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以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产品质量监测、品牌创建、地方标准建立为重点,继续完善示范区的相关体系建设;整合各种资源,集中力量打造和完善示范区的功能建设,逐步建成融水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形成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科研、加工、销售、旅游、养生、科普等为一体的示范区。
此外,融水县将强化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力度宣传融水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和7家企业的8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着重在融水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具有优势特点方面进行统一宣传、推介,进一步提高融水示范区和融水县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知名度,真正形成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