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0年,进一步合并审查环节,逐步取消书式审查和划分图形要素环节,缩短各工作流程环节等待时间,缩短检索“盲期”。
2018年,制定商标档案减量规划,修订发布《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及附件《商标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严格界定商标档案归档范围,明确商标档案保管期限;商标无效宣告、不予受理复审、撤销复审等证据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为8年;异议、驳回复审、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等证据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为5年;制定发布《商标档案和文件资料销毁办法》;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各业务环节整理文件和归档的责任;优化存储方式,改善存储环境;启动电子介质档案存储项目。
至2020年,大力压减商标纸质档案增量,实现现有存储空间的良性循环。
审查改善,有效的提高品牌安全保护意识。